古乌兰察布集宁区
集宁区原为平泉县。1951年因与承德平泉县同名,改为集宁县。因在元代集宁路故城遗址发现《集宁文宣王庙学碑》上有“集宁”二字,遂用古名。1956年设集宁市。
2003年12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设立集宁区。以原县级集宁市的行政区域为集宁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恩和路。
2003年12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设立集宁区。以原县级集宁市的行政区域为集宁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恩和路。
(编辑: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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