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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投诉可找网站所在地“315”

时间:2013年11月22日信息来源:四川日报收藏此文 【字体:

本报讯 (记者任鸿 )11月13日,针对“双11”电商交易火爆的情况,成都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根据消费纠纷管辖原则,由网购产品或服务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向网站投诉中心投诉;如果网站投诉中心解决不了,可向网站所在地工商315投诉;如能确定网上卖家的详细地址,也可向卖家所在地工商315投诉。

目前成都工商12315尚未接到涉及今年“双11”购物发生消费纠纷的申诉或举报。去年“双11”后,网购纠纷主要集中于:未按约定的时间送货;实物与宣传的有差异;网站宣传的退货条件与消费者的理解不一致等。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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