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假扮警察 借帮孩子上学名义与其母发生关系

时间:2014年07月23日信息来源:辽沈晚报 收藏此文 【字体:

  出生于1992年的车某本来是无业游民,不过他出现在外人面前的形象却是民警,而且警衔还颇高。

  用这个身份,他处对象导致人家怀孕、和网友借钱,甚至还以帮孩子上学名义要求和孩子母亲发生关系!

  记者昨日获悉,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3年5月份的一天,车某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家军警用品店购买了警服、警号、肩章等警察专用物品,后来又通过电脑制作了假的警官证。为了便于活动,他购买的肩章警衔颇高。

  车某首先用民警的身份和女青年张某处对象,三个月后张某怀孕。

  和张某处对象期间,车某同时与女青年陈某处对象,和陈某多次发生关系。

  车某还和一名网友聊天,取得信任后,向这名网友借走了1万元钱。

  2013年7月份,他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新民市30多岁的庞某。当时庞某的女儿想到沈阳的一所小学就读,车某当即表示可以帮忙。

  2013年9月,车某身着警服来到学校找到校长,自称是公安局追逃大队的警官,想帮亲属的孩子到这所学校上学。

  实际上,这是一家私立学校,对于入学的要求并不严格,即使没有车某,庞某的女儿也可以到这里就读。

  庞某的女儿顺利就读后,车某要求和庞某发生关系。为了女儿,庞某不得不与车某发生了四次关系。

  2013年9月27日,公安机关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身着警服的车某形迹可疑,而且肩章警衔明显与年龄不符,且自称市公安局追逃大队的车某居然说不出自己领导的姓名。其携带的警官证经过核实系假证。车某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车某冒充警察多次进行招摇撞骗,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我穿警服就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没有冒充警察身份骗取非法利益,和网友借钱是民间借贷行为。”车某上诉。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陈述与车某供述能够相互印证,可证实车某冒充警察与张某、庞某相识并与张某、庞某发生关系及向网友借款的犯罪事实。今年5月26日,沈阳中院终审裁定驳回车某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张诚)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