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新论 深化农业补贴改革

时间:2014年06月22日信息来源:新农网 收藏此文 【字体:

  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的试点试验”。

  根据国际经验,随着一国工业化与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问题一般会经历由粮食问题向农业结构调整问题的转变,农业政策也会由对农业的汲取转向对农业的给予。此时,农业补贴往往是一国政府农业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工具,是支持和保护本国农业最直接、最灵活、最有效的手段。我国各级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农业补贴政策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大局的利害关系,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但我们也发现,目前农业补贴在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来源途径较多,涉及部门也较多,各自为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扶持现象;二是实施绩效难以评估,监督难以到位;三是先补贴后实施,存在虚报虚假现象。

  2014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明确提出要“着力促进农业增效、着力促进农民增收、着力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笔者认为,海南应走在全国前列,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试点试验。

  健全农业补贴政策,构建全省农业补贴发展基金。一是各级各部门的财政农业补贴资金统一管理,纳入全省的农业补贴发展基金。二是依据每年的GDP增长率及财政收入增收率,确定某一财政农业补贴比率,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及增量化。三是全省农业补贴发展基金滚动发展,留有余地,以备应急;四是做到专项基金专项使用。

  构建分门归类的补贴政策,实施整个产业链条补贴办法。一是构建整个产业链条专项补贴,包括产前、产中、产后。二是构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专项基金。三是依据海南省情,对不同产业有所区别对待,关注优势产业及薄弱环节。四是实施先项目后补贴政策,以项目实施效果确定补贴数额。

  完善健全农业保险机制,组建省级农业保险发展公司。一是在继续开展生产性保险(风灾保险、风灾指数保险等)之外,根据省情推进价格指数保险。目前,国内已实施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的有:北京生猪、江苏鸡苗、四川蔬菜、浙江芦笋等。二是组建省级农业保险发展公司。目前,我省已开展的14个品种生产性保险均由综合性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部门属于弱势,导致服务难以到位等问题。正因如此,目前上海、安徽、吉林等省市已经开始探讨组建自己的省级农业保险发展公司,开展了相应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与传统综合性保险公司比较有三大特点,其一是专注“三农”问题,为农民构建一张从生产到生活全方位的风险保护网,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实行农业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并存发展的模式;其二是以财产保险等业务为盈利,而农业保险业务为非盈利的发展模式,农业保险盈亏通过农业保险发展基金予以滚动发展;其三是财政支农资源绩效得以保障,确保财政支农资源全部用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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