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拿300元与“公主”发生关系被拒 将其强奸

时间:2014年04月01日信息来源:焦点关注网 收藏此文 【字体:

 “酒后误事,酒后误事啊!我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女儿?”昨日,涉嫌酒后强奸会所“公主”的陈某,面对警方的审讯,不停地拍着自己的脑袋说。

  陈某是莆田人,40多岁,除担任福建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外,还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年收入过百万元。

  据警方调查,前晚,陈某开车从福州到泉州市区泉秀街某会所,参加初中同学聚会,身为会所“公主”的林某,陪他们喝酒、唱歌。陈某喝了很多洋酒,拿出300元要求与“公主”发生关系,遭到林某拒绝。

  不想,林某上卫生间时,陈某跟着冲进去,关门后将林某强奸。林某反抗期间,丝袜被撕破,卫生间的水龙头也被压断。事后,陈某拿出500元,让总台工作人员交给林某,但林某死死拉着陈某不放,声称被强奸,让同事帮忙报警。

  昨日凌晨3时许,丰泽公安分局接警赶到现场时,林某正拉着满嘴酒味的陈某,不让他离开。

  因涉嫌强奸罪,陈某昨日被丰泽警方刑拘。(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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