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买卖双赢才会良性循环

时间:2020年10月09日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收藏此文 【字体: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的产品,帮助当地增收脱贫。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3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2.1%的受访者进行过消费扶贫,84.1%的受访者表示如果有机会,愿意更多地参与消费扶贫。参与消费扶贫,75.5%受访者最看重产品质量。(9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消费扶贫是这些年广泛开展的扶贫行动。这种扶贫方式,比直接捐钱损物更易让贫困人口接受,也更易动员人们参与。可以说,消费扶贫既满足了公众的消费需求,又献了爱心,还能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更好地发展生产。

  对于消费扶贫,超七成受访者最看重产品质量,这是不难想见的。消费扶贫是建立在消费基础上的扶贫,不能脱离消费状况谈扶贫成效。扶贫者首先是消费者,其次才是扶贫者,他们消费得好,对所消费的贫困地区产品与服务满意,才愿意继续通过消费来扶贫,才可能实现“真扶贫、扶真贫”,被扶贫的地区与人口才可能得到实惠,从而实现双赢。

  将消费扶贫进行下去,除了要有消费者的情怀,还要靠贫困地区产品与服务的品质与特色。贫困地区面向消费扶贫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生产的农副产品、生活用品以及提供的服务,要确保质量,品质能保证,渠道可追溯,价格也要实惠稳定。面向城里人开展的旅游扶贫,也是一种消费扶贫,也要名实相符。否则,即便通过行政强推进行消费扶贫,扶贫者也只会觉得是消费负担,难以长久。

  然而近年来,一些贫困地区的产品在消费扶贫“包干”下,销路不愁,利润可观,就不思提高产品质量,个别地方还以次充好,甚至出现假冒伪劣;而在旅游扶贫中,也有欺诈消费、绑架消费等宰客现象。让消费扶贫单位、爱心人士颇有怨言,甚至称之为消“废”扶贫、强制扶贫,从此不愿再如此“消费”。七成多受访者最看重消费扶贫的产品质量,就是对此的有力警示。

  总之,消费扶贫本质是一种“你卖我买”的商品交换,买卖双赢的消费扶贫,才会形成良性循环,从而行稳致远,增强扶贫质量和效率。若质量无法保证,价格也不亲民,参与消费扶贫者或许会认为,自己的爱心被浪费。对此,实施消费扶贫的贫困地区必须警惕。(何勇海)

(编辑: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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