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派出所抓获盗窃共享电动车电瓶团伙

时间:2020年07月22日信息来源:人民网 收藏此文 【字体:

为有效遏制辖区盗窃共享电动车电瓶类案件的多发高发势头,南宁市公安局分局长虹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果断出击,成功打掉一个盗窃共享电动车电瓶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破获系列盗窃共享电动车电瓶案件4起,缴获被盗共享电动车电瓶6组。
 
近期,长虹派出所辖区连续发生多起共享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引起了所领导的高度重视。长虹派出所根据警情研判,组织精干力量全力进行案件侦破工作,并初步确定这几起盗窃案件均由同一伙人所为,遂加大侦办力度。通过进一步地调查走访以及对周边监控视频的分析研判,长虹派出所最终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黄某、王某、李某三人。7月14日,长虹派出所组织警力前往伏击守候,并于当天下午18时在琅东村、富德村一举将盗窃共享电动车电瓶团伙全部成员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5岁,南宁市良庆区人)、王某(26岁,男,广西全州县人)、李某(男,24岁,广西横县人)对其利用铁锤等工具合伙盗窃共享电动车电瓶共作案4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盗窃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共享电动车是服务提供商的财物,涂装、拆除单车零件或者恶意破坏单车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对他人财物的侵占或者损毀,轻者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重者甚至会涉嫌刑事犯罪。对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警方倡议广大市民群众,发现类似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积极提供线索,警民携手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余萍)   
(编辑:许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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