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超88%

时间:2015年03月04日信息来源:新华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安蓓、赵超)记者1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我国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制定了工作方案。到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2000万吨以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境保护部日前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途径。据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气象局遥感监测显示,夏秋收期间秸秆集中焚烧,增加了部分区域雾霾天气的严重程度。近两年,全国秸秆焚烧火点数总体呈上升趋势。相关研究报告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每年因秸秆焚烧向大气中排放的颗粒物有数十万吨,区域内PM2.5日均浓度平均增加60.6微克/立方米,最多增加127微克/立方米,秸秆焚烧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非常大。 

  根据方案提出的分省目标,到2015年,北京市力争全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天津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0%;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率95%;山西省秸秆综合利用率85%;内蒙古自治区秸秆综合利用率86.5%;山东省秸秆综合利用率85%。 

  方案指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农民和企业“双赢”、价格稳定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并落实秸秆禁烧考核机制,及时公布并向地方政府通报秸秆焚烧情况,不断强化秸秆禁烧监管。
(编辑:xiz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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