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阳台安装朝外摄像头 让邻居对簿公堂

时间:2014年06月08日信息来源:金陵晚报 收藏此文 【字体:

   金陵晚报讯(记者 陈菲 通讯员 施晶文)家住玄武区的赵家与丁家系同一幢单元楼的上下邻居。

  几年来,两家人家相处得倒也和睦,见面总能和声悦气地打个招呼或寒暄几句。然而,前段时间,两家因为一件事反目成仇,最后对簿公堂。

  2014年春节前,楼上的老赵家在自家阳台顶部的左上方安装了一只朝向室外的摄像头,此举引起了楼下小丁家的强烈不满。

  老赵认为,摄像头安装在自家阳台的顶部,无需征得小丁家的同意,最主要的是,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监控有高空抛物不良行为的人,自家晾晒在外的衣物被褥常遇上被泼水、被扔烟头杂物等不道德的事。

  小丁则认为老赵家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安全,摄像头不仅对着全家人进出家门的必经通道,而且在室内的所有活动皆在老赵家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

  在纠纷愈演愈烈、争执不下之时,小丁最终以侵犯隐私权将老赵告上法庭,要求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玄武法院审理后认为,摄像头所指的方向可以调节,当指向阳台外部时,即影响了小丁所享有的自由出入房屋不受他人窥视的权利,形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威胁,判决老赵家拆除现有的摄像头,结合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及案件具体情况,对其他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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